因为有人问起长期使用水杨酸护肤是否会有副作用,所以特地把这篇宋奉宜医师的文章找出来转载下,宋医师讲的应该算是相当清楚了。

一位皮肤科专科医师看水杨酸新闻

宋奉宜医师

大约半年之前,卫生署对於市售化粧保养品,发布了禁止添加A酸成份的禁令。两、三个月以前,卫生署又再次针对果酸产品的添加浓度与酸碱值,作了一些规范与要求。前两天,水杨酸成为卫生署药政处另外一个要求加注警告标语的保养品成份。身为皮肤科专科医师,对於卫生署这三次的行政措施,觉得有些感想。

四、五年以来,继果酸产品引起的消费风潮之後,许多保养品公司不断提出了各种号称具有美白、保养效果的产品。维他命A、A酸、维他命C、维他命E、熊果素、水杨酸等都是消费者经常听闻的明星成份。其中只有少数几种成份,确实在皮肤科医学的学理上,具有一定的功效。这些兼具医药与化妆保养特质的添加成分,因此成为医疗与化妆产品的灰色地带。

以果酸产品而言,法令对於医药级与保养级产品之间的分隔在於添加的浓度与酸碱值。一般医药级产品的果酸浓度至少是15%,酸碱值通常在pH 2.0上下。A酸则因为容易造成光过敏现象,以及对生育期妇女的可能影响,这两种考量之下,被强制界定为禁用於化粧保养品之中。对於这两种成份,一般而言,皮肤科医师都十分地支持卫生署的做法。

水杨酸,一种皮肤科医师习以为常的成分,忽然因为药政处的命令而为大众所注意,甚至忧虑起来。这就是身为皮肤科专科医师觉得有必要详细讨论的地方了。

国人有些很奇怪的观念与现象,对於美容业者介绍,或是自行於药房购买的保养品或药膏,通常都没有什麼戒心。反倒是对医师所开出的处方,时有疑惑。一年半以前,抗黴菌的口服药物引起国人非常大的忧虑。媒体大量报导的影响之下,皮肤科医师治疗灰指甲的过程充满了“坎坷”。大家在门诊的时候,都遭遇到病人对口服抗黴菌药物极大的抗拒心理。值此医疗纠纷日益可能的今日,大部分的皮肤科医师因此少用甚至停用了此一药物。结果是灰指甲与香港脚的盛行率因之上升,对於一些下肢循环有障碍的病患,增加了因蜂窝组织炎而截肢的机会。

可是一般消费者所不知道的是,在整个“疗黴舒”事件发生大约半年以後,台北荣总内科部应卫生署要求所作的药物毒性调查结果发现,整个事件中的几位“受害病患”,在药物学的严谨研究方法检验之下,没有办法发现口服抗黴菌药物与他们的遭遇有任何的明显相关。说的粗浅一点,也许整个新闻事件,从头到尾都不是那麼一回事。这样的研究结果,在一年以前,荣总内科部的相关研究医师也已经在皮肤科医学会的北区定期会议中报告过了。可是一个不具有新闻吸引力的结论,是无法引起媒体与大众的关心的。

因此在门诊时,我还是常常发现一些确实需要控制灰指甲与香港脚的病人;比方说像是糖尿病或因中风而下肢瘫痪者;拒绝一个有效的治疗,却不知道他们本身其实是面对了一个更大的风险时,心理总觉得很著急,必须不断地努力说服他们。我相信,如果没有认认真真与他们沟通,只是敷衍地开几条药膏的处方,一定会间接鼓励了他们错误的坚持,结果将不忍预测。

经过这些年的经验,所以我们支持卫生署对於果酸、A酸的行政处置方式,使我们台湾的消费者具备更高的警觉性,对於自己的健康与荷包作较佳的管理。可是观诸此次卫生署药政处对於水杨酸成份的处理,其实是有一些可以更加完善的地方。

水杨酸是一种白色的结晶粉状物。存在於自然界的柳树皮、白珠树叶及甜桦树中。它在皮肤科学的应用历史已经十分久远了。早在西元前一世纪,蒲林尼(Pliny)就已经尝试使用柳树的树皮来替人治疗鸡眼、胼胝等角化异常的毛病了。1829年,李劳斯(Leroux)首次自柳树皮中提炼出水杨酸。之後,1860年人们开始使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大量制造。水杨酸遂被广泛地应用来软化或去除多馀、老死的角质细胞。由於它兼具了止痒与保湿的效果,因此对於过度角化的治疗发挥了很大的功效。

水杨酸的正式化学名称是“邻羟基苯甲酸”,是含有石碳酸环的环型结构物。因为在接近COOH有机酸基的第二个碳原子上面有一个氢氧(羟)基,有时会被误称为“乙型羟基酸”。它跟果酸(甲型羟基酸)基本上不是同系列的化学成份,後者是直链状的化学结构。由於水杨酸具有优秀的“角质整理”能力(果酸则为角质解离能力),安全度高,且对表皮的刺激性较果酸更低,所以成为保养产品的新宠。

在水杨酸的衍生家族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乙醯水杨酸,也就是阿斯匹灵。是一种非常广泛使用的镇痛、解热与抗发炎药物。目前阿斯匹灵的低剂量(每天100毫克)口服疗法已经类似每天口服一颗多种维他命一样,成为美国心脏医学会对所有可能引发栓塞型中风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的标准建议治疗。此时使用者体内的水杨酸浓度大约为每公斤体重3.077毫克(以标准体重60公斤计算)。

在皮肤科的应用范围中,由於特殊的亲脂性化学结构,水杨酸除了常被用在过度角化或角质剥落的症状改善,像是角化型的香港脚,乾癣,脂漏性皮肤炎所产生的片状头皮屑,以及过度乾燥的鱼鳞癣之外;也有保养品的业者将之作成溶液,用以除去一般药品所较难处理的粉刺现象。通常的使用方式是由病患自行涂抹,偶而也会被皮肤科医师用来当作换肤剥皮剂。在皮肤科常见的使用浓度为3~16.2%,化粧保养品的浓度则为更低的0.5~1.5%。这些外用的水杨酸制剂被身体所吸收的情况(经皮吸收率)取决於其剂型(水剂或是膏剂)、酸碱值、使用范围与次数、使用时间长度、皮肤本身含水性与完整性等许多因素。一般认为水杨酸的经皮吸收率约为20%左右。如果据此计算,以每次使用3%药膏半条(约5公克)的剂量而言,使用者体内水杨酸的浓度大约为每公斤体重0.5毫克。

水杨酸所产生的毒性反应,也就是所谓的水杨酸症(salicylism),通常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种。由於水杨酸的代谢、排除等行为与使用者的肝脏及肾脏功能息息相关,所以在使用时也必须考虑到使用者的肝肾状态。另外,由於儿童血液中白蛋白浓度相对成人较低,且肾脏功能尚未发育完全,所以比成人更容易产生水杨酸过量的现象。而且水杨酸可能导致3岁以下儿童产生致命性的“雷氏症候群”,所以在儿童的使用上,必须更加小心谨慎。

在目前已知的成人中毒案例中,连续两日,每日投予每公斤体重150毫克的口服水杨酸可以造成急性的水杨酸中毒。急性中毒的症状包括了体内酸碱度失衡、脱水、发烧、高血糖或低血糖症。其他还有一些耳鸣、头痛或头昏、听力与视力障碍、心智疲惫或迟钝、呼吸心跳问题、恶心呕吐等症状。另外两个儿童慢性中毒的案例则是连续两周,每日投予每公斤体重98毫克水杨酸制品。症状与急性中毒类似,只是较为缓和。一般对於水杨酸中毒的治疗方式,不外是支持性疗法。也就是针对症状作缓解的处理。矫正体液酸碱值、补充水分等,以减少水杨酸的浓度,并加速其排除。

也许读者会问,关於水杨酸的药物动力学拉拉杂杂地讲了这麼多,究竟本文的重点是什麼?

就如同前文所提到的,每一次卫生署有新的政令指示,看诊的病患就会有一大堆的问题。对於果酸与A酸,我们支持卫生署的做法。但是这次的水杨酸事件,卫生署却造成了皮肤科医师看诊的一些困扰。

首先,就老年性乾皮症或冬季痒的病人来说,3%的水杨酸油膏其实是很有效的保湿制剂。这样的病患通常必须长期而且大面积地使用这样的药膏,来保持皮肤的湿润与平滑,避免乾痒现象再度发生。可是这一次药政处所宣告的“不宜长期且大面积使用”的注意原则,使得许多病人又重新产生了类似上次“疗黴舒”事件的疑虑;似乎我们国内的皮肤科专科医师又准备要“虎视眈眈、陷害病人”了。在我个人的门诊里,因为这个问题而被要求“确认处方”的次数增加许多,除了又要一再地解释之外,也使医病关系又产生了一些猜测与疑惑。

我们前面提过,每次使用半条10公克包装,3%浓度的水杨酸药膏,体内水杨酸的浓度也不过才每公斤体重0.5毫克。这个剂量不仅低於美国心脏医学会建议剂量之每公斤体重3.077毫克,距离慢性中毒剂量每公斤体重98毫克更是相差太远;遑论急性中毒剂量的每公斤体重150毫克。这也就是为什麼国内的皮肤科医师之中,很少有人见过因为外用水杨酸制剂而导致中毒的病例。可是这次卫生署的做法,却让所有使用水杨酸制剂的病人,尤其是必须长期使用的病人,感到似乎被医师“草菅人命”了。我个人并不是十分理解“长时间”、“大面积”这样的形容词做为正式政策宣布的可行性。建议药政处是不是能够考虑以更明确的数据,比如说使用了多久叫做“长时间”;使用多大面积叫做“大范围”,以免造成病患不必要的恐慌。

其次,在医学的治疗原则中,便宜、安全且有效一向是现实生活中所必须面对的课题。以角质增生的病例而言,比方说脂漏性皮肤炎所造成的头皮屑增多现象。可以使用的外用治疗药物包括了煤焦油制剂、Zinc-Pyrithione(Z-P)、Ketoconazole(即仁山利舒)、与水杨酸溶液等。上述四个经常被用来治疗脂漏性皮肤炎的成分,在长期使用的安全性上都没有问题;而其中又以Z-P成份和水杨酸制剂较为便宜,在治疗此一慢性疾病上,不会造成病患过度的经济负担。我们知道,当病人无法长期负担一个治疗药物的使用价格时,治疗的效果一定会因药物的停用而中断。这次卫生署提出了水杨酸的问题,固然是用心良苦,希望能够帮助消费者提升使用化粧保养品的正确观念,但是经过媒体“简洁而大量”报导的结果,却使得医药用品的使用病患也一并产生了疑虑,要求我们改换其它药物以供使用。在医师的眼里,如果不加以解释,实在是又浪费医疗资源,又有违专业道德的行为;可是要加以解释,却也有不知从何说起的感慨。

我相信,所有的皮肤科专科医师应该都会同意,在皮肤没有缺损的情况下,使用医药级浓度的外用水杨酸制剂,其实是一个相当安全而有效的治疗方式。所谓的“长期”、“大面积”等问题,事实上是一个在临床使用上很难拿捏的模糊概念。在这次的水杨酸新闻事件中,我个人认为,整个社会真正必须记取的重点有两项。第一,无论是作为一位水杨酸保养品的消费者,或是水杨酸药品的使用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要使用在3岁以下的幼儿身上。第二,同样的道理,因为胎儿的水杨酸吸收率比母体为大;除非必要,尽量避免在怀孕期间使用。其实後者在目前大多数的临床报告都认为十分安全,但是就医师的谨慎立场而言,怀孕期间也不过才十个月,不论是治疗或保养,实在没有必要冒任何一点点的风险。除此之外,对於卫生署药政处所要求的“不宜长时期、大范围使用”这样的标示警语,我们就把它当作卫生署对民众的关心,把专业判断的部分,留给你跟你的皮肤科专科医师商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