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这本书前几天在看了一半的时候就在微博上强烈推荐,如今读完后,则要隆重的再次推荐一下。
这本书说极简,还真的极简,一共才12万字,像我等看惯起点小说的人,也就是1到2天时间就能看完。从内容来看,这本由墨尔本拉筹伯大学历史系教授约翰·赫斯特(John Hirst)写的历史小书,也不拘泥于历史细节,而是以古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教义+日耳曼满族作为欧洲发展的主线(见下图),然后填入了许多乐趣横生的八卦掌故——比如光知道盎格鲁撒克逊都是日耳曼分支,法兰克也是这个决定欧洲格局的大八卦,在我看来就值回书价了——当然,这本书的八卦绝不仅限于此,下面摘录了不少,有兴趣的可以详细看。
当然,这本书也不仅是有八卦,对于为什么文艺复兴会出现在欧洲,为什么欧洲会诞生君权不强大的民主,也融合在八卦中有了交代。所以这是一本既有趣有长见识的书。
闲话不多说,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先来看看我的摘录笔记: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约翰•**赫斯特
“因信称义”,是路德教派的中心教义。只要相信基督,你就能得到救赎。当然,作为信徒,你会乐于去做让上帝高兴的事,一如教会所说,要行善积德,去做一些耶稣说我们该做的工。可是,行善积德本身并不能帮助你得救。
这是新教和天主教教义的基本分野。罗马天主教强调,行善积德是得救的一个过程;朝圣、施舍钱财给穷人,都有助于你的最终目的——与上帝同在。但马丁·路德说不是这样的;就凭我们,浑身罪恶又腐败的我们,哪有可能做出什么让上帝高兴的事情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崇信上帝,而只要我们崇信他,上帝就会让我们得救,这是他做过的应许。
马丁·路德攻击罗马,一些德意志王侯见猎心喜,是他能幸免于难的另一个原因。当时的德意志并不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它是一个由许多小国组成的邦联。罗马教廷在德意志的影响力要大过在英国、法国,这即是部分原因——英国和法国是统一的国家。在德意志,教会握有广大的土地,有些地区甚至占据泰半;剥削人民、聚敛钱财不说,各教区的主教也由教皇任命,这些王公贵族全无置喙余地。若是跟着马丁·路德走,他们便可占据教会土地,任命领地内的主教,对罗马停止金钱捐输,于是,这些王族成了马丁·路德的保护者,并在领土内广建路德的新教教会。日耳曼民族有一半的土地都设有新教教会,路德派教义也从现在的德国北传到了瑞典、丹麦和挪威。英国则是创立了自有的新教品牌,称为英国国教。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是向过去看齐的运动,两者皆是意图将欧洲这个混合体的某个部分独立分离出来。文艺复兴着眼的是古希腊和罗马的智识成就,新教改革者则是频频回顾罗马教廷承袭罗马习性之前的基督教会。
法国启蒙运动的伟大成果,是汇整出一部百科全书。这是第一部具有现代概念的杰作,而它之所以著称于世,并不是因为一些学有专精的学者,将它写成一本四平八稳的权威著作,一如我们今天对百科全书的认知。它的根本不同在于将理性用于一切事物,让知识领域里没有层级之分。它并不是像教会原本希望的,从神学和上帝写起。在这本百科全书里,你会在哪里找到上帝呢?在D(Dieu,神)和R(Religion,宗教)字首的条目下。这是一套以字母为索引的知识库,光是以字母排序这个动作,对号称掌握最高真理的教会来说就是一大冲撞。它对所有知识一视同仁,施予同样的理性测试。
在西方,只有一个由日耳曼民族建立的国家维系了长久的时间,那就是法兰克王国。
在西方,只有一个由日耳曼民族建立的国家维系了长久的时间,那就是法兰克王国。你可以从地图上看到,它的版图不断扩张,除了今天的法国,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部分区域也都被纳入它的国境。“法兰西”(France,即法国)这个名字即是法兰克(Franks)的衍生词,因此法国也是源起于日耳曼民族。
盎格鲁(Angles)、萨克森(Saxons)和朱特(Jutes)这几支日耳曼民族于5世纪和6世纪跨过海峡入侵英格兰。这一回比较像全面的征服;英国人惨遭倾轧,只有苏格兰、威尔士和英格兰西南部康瓦耳郡(Cornwall)等地逃过一劫。
东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基督徒其实也欢迎穆斯林入治,因为君士坦丁堡强制他们遵奉的基督教规范早已让他们怨声载道。在伊斯兰教统治下,他们可以随自己高兴进行礼拜仪式,但至此基督教逐渐在这些土地上淡出,终至销声匿迹。随着越来越多人改信伊斯兰教,征税规定当然也得更改,不出多久,人人一律平等,都得缴纳一笔土地税。
阿拉伯人将希腊学术带到了西班牙,不只形诸文字,更详细演绎,并允许欧洲北部的学者前来抄写。犹太人在信奉伊斯兰教的西班牙地位崇高,时常充当翻译者;一人先用阿拉伯语念出先前已从希腊文转译为阿拉伯文的文献,接着以西班牙语高声翻译出来,另一人一面听着西班牙语,一面用拉丁文书写下来。如此,希腊学说以经过三道翻译的拉丁文新版本,被带回基督教欧洲的大学研读(欧洲于12世纪就开始广建大学)。就这样,西欧取得了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著作,以及医药、天文学和数学方面的作品——在这些学科上,希腊人俱是泰斗。
维京人,又称诺曼人、北欧人,是最后一批侵略者,在9世纪和10世纪,也就是继伊斯兰进占后的两个世纪,横行于整个欧洲。维京人的老家在北方——瑞典、挪威、丹麦,取道海上来袭。
英国遭受过两次侵略,第一次是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之后是从本岛东边进来的维京人。这两组人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言,英语就是从它演变而来。
英国遭受过两次侵略,第一次是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之后是从本岛东边进来的维京人。这两组人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言,英语就是从它演变而来。法国北方有个移民区叫做诺曼底(Normandy),就是因为维京人(又称诺曼人)在此定居而得名。法兰西国王让他们住在这里,条件是要停止掠夺的勾当。 诺曼人在法国北部定居百年之后,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一些随众于1066年征服了英国,这只是上层阶级的换手;威廉公爵和他的随众开始以英国的新统治者自居。诺曼人说他们自己的一种法语,之后融合各方语言,最后变成了英语。英国社会到处都是侵略者,不过1066年后就不再有外族入侵。
长弓是英国的研发,这是一种比石弓威力更大的武器,英国的长弓手可以用它射穿骑兵的盔甲,让敌兵跌落马背。法国人原本认为用这种武器打仗太不光彩,拒绝就范。就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大家谴责机关枪一样,法国军人一开始也谴责这些长弓手,结果兵败如山倒,不出多久,法王自己也有了长弓队。
尽管自知不得人望,詹姆斯二世却没有因此更加谨言慎行。他公然提倡天主教,深信它是唯一的真理。在饱受内战蹂躏和接踵而来的军事独裁后,英国很多国会成员打算对詹姆斯二世公然提倡天主教的所言所行睁只眼闭只眼,偏偏他的皇后、笃信天主教的第二任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眼看英国即将产生一系血脉相传的天主教国王时,国会上上下下都决定要除掉他。几个国会领袖私下邀请某个信奉新教的国王进侵英国,取得了王位。这人是个荷兰人,世称威廉三世,他的妻子是詹姆斯二世与第一任信奉新教的皇后所生的女儿玛丽。威廉三世是欧洲捍卫新教的斗士,为了保护荷兰不受路易十四的侵犯而奋战不屈。
国会的组成分子,亦即英国的贵族和土地士绅阶级,就这样建立起一个自由国家的制度面,但它的思维并不全然是出于追求自由的,因为它是奠基于对天主教的敌视,不是因为推崇自由原则才走到了这个局面。
在法国,有很长一段时间正好所有的国王都生养出能干的儿子,慢慢地,世袭就成了决定谁能登基成为法国国王的唯一途径。可是,德意志的国王没那么会生好儿子,因此选举制不仅维系不坠,更由于德王还要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选举的角色更形吃重。皇帝既然统领大片的基督教江山,再加上选举制把关,理论上,任何信奉基督的侯选人都有机会雀屏中选,但事实上,中选者几乎都由德意志某家族的王储包办。一开始,主教、爵爷等地方强权人士都有选举权,为数众多;到最后只剩下七人具有“选举人”身份。
在东边,依照君士坦丁堡的规矩,皇帝不但是整个帝国世俗事务的统御者,也是教会的统治者。他们也有个最高主教,但这位最高主教由皇帝指派,也归皇帝管辖。在西边,教会和国家则是分开的两个权力单位,各有各的权威。这对国王来说是个不曾或断的障碍,让他无法号称普天下都是他一个人的。
我们当今说的语言大多隶属于某个庞大语系,可能是罗曼语系、日耳曼语系,也可能是斯拉夫语系。但有少数几个国家是独行客,跟其他所有语言都无甚关联,例如希腊语、阿尔巴尼亚语、匈牙利语和芬兰语。
拉丁语(以及罗曼语系的徒子徒孙)、希腊语、斯拉夫语和日耳曼语系全都承袭自同一根源,一种称为印欧语系的语言。语言学家追溯它所繁衍出来的诸多语言,试图从这些语言的共通点建构出它的一些基本元素。他们对于印欧民族的定居地意见不一——总之是东方某处。他们的语言里有“雪”这个单词,他们的海似乎意指内陆的海。之所以称为“印”欧语系,是因为印度的梵文和伊朗语也是从它衍生而来。
1066年,英国三度被侵,这回领军来袭的是法国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诺曼人的祖先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人,当初受国王感召定居于法国,金盆洗手不再烧杀掳掠。他们说的是自己一套独特的法语,属于罗曼语系,但夹杂许多拉丁文。此后数百年间,英国这个新的统治阶级继续说诺曼法语,但最后也和英语熔于一炉,导致英文语汇大量增加。如今的英文,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两个以上的词汇,举“国王”和“国王的”为例,英文本是king、kingly,后来加入了royal、regal、sovereign。数量上,英文词汇要比法文和德文多出数倍——它毕竟是法文和德文的混合加总。
慢慢地,一种以地方语言创作的文学,也就是以全民母语而非拉丁文书写的文学日渐勃兴。法国最早的传奇故事称为romans,即是以这些故事所用的语言为名。这其实是种贬抑——如果你说这是一本roman,意谓它是一本不入流的本土作品。roman这个词后来演变成法文中的“故事”。由于内容总不外乎骑士、英雄事迹和俊男美女的爱情,这样的故事就被定位为浪漫小说(romance)。这就解释了romance(罗曼史)这个词的双重意涵:既是一种从拉丁文演变而来的语言,也是一种毫无深度可言的小说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