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香港求学,便在师兄师姐的带领下去火炭吃过大牌档,而搬至中环半山区后,也常去士丹利街、结志街光顾几家最出名的大牌档,比如陈泗记、兰芳园。在中环吃大牌档,绝对是一种非常独特的体验,也许几分钟前你还在走在中环的街头,欣赏中银、汇丰这些标志性的现代化大厦,可是此时仍旧是中环,你却坐在街边的铁皮屋大牌档中,没有空凋,吹着巨大的牛角扇型号吹风机,吃着身旁六七十岁的老板用活力十足的灶头烧出来的新鲜小吃,那种现代与怀旧的对比,恰恰便是香港,尤其是港岛的最佳写照。
如果你已经来过香港,却未曾体验过香港的大牌档,那么一定请赶早。2005年7月30日,已有80多年历史的民园面家大牌档正式歇业。至此,香港饮食业的活化石——大牌档只剩下最后29家。而且伴随时间的推移,剩下的29家大牌档恐怕亦会渐渐消失。
要说大牌档,就要先说“大排挡”,很多人将前者误写作后者。“排挡”这个词,古时已有,不过指的却是帝王在宫中的宴会。《续资治通鉴,宋度宗咸淳六年》便有如下记载“宫中饮宴,名曰‘排当’”,可见“排挡”与大牌档这样的街边摊丝毫沾不上边。大牌档之所以被称为大牌档,其实是以其获发的政府牌照比干货摊档来的大而得名。
要说起大牌档的历史,就要追述到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当时香港经济尚未起飞,再加上二次大战中被日军占领,虽不致生灵涂炭,却也民不聊生。日军投降,英政府重新接管之后,又鉴于当时诸多百姓家中有人死于战乱,生活艰辛,为了解决这些百姓的生计问题,于是便发放大牌档的牌照,尤其优先发给死于战乱的公务员的家属,使他们多一个糊口的方式。当时担任民政司的黎敦义(Denis Bray,1926-2005)在其回忆录中如此解释当时制订这项政策的原因:解庶民之困,不须犯刑律以谋生计(to relieve ordinary citizens from having to break the law to earn an honest living)。
值得指出的就是,由于当时政府规定提供饮食的食肆必须提供厕所,而大牌档显然无法满足这项条件,所以当时获发的并非正常的食肆牌照,而是被归类为“固定的小贩档口”,获发由《小贩规例》管辖的小贩牌。由于是小贩牌照,所以牌照是对人不对店,这个差别便埋下了近期民园面家歇业的导火索。
英政府鼓励大牌档营业之后,大牌档发展迅速,高峰的六七十年代,全港大牌档数目超过七百个,可谓是大牌档最辉煌的年代。但是伴随香港经济起步,政府日益希望将香港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都市,对于设于路边,卫生状况欠佳的大牌档态度便发生了改变,由昔日的鼓励变成了现今的意图消减。
所幸的是,港英政府总算还有法治精神,没有利用政府强权取缔那些大牌档,而是利用《小贩规例》的规定来限制大牌档的生存空间。根据规定,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的书面同意,否则大牌档牌照持有人不得将牌照转让。持牌人一旦死亡,牌照即作取消,唯一有资格续牌的人,是鳏寡配偶。须知大牌档牌照发出是六十年前的事情了,昔日牌照的持有人老的老,死的死,由于牌照不得传给后代,亦不得转让,大牌档的数目便伴随着持牌人的过世而“自然流失”。民园面家此次歇业,便是因为持牌人今年五月过世,而同时食环署署长沿袭惯例不签发续期或者转让许可。
对于民园面家的歇业,老顾客以及一些文化学者自然是感叹不已,甚至发起了千人签名运动,希望政府能够网开一面。但是于笔者看来,就卫生而言,大牌档却是早就跟不上时代的需求了,无论是老顾客还是文化学者,怀念的不过是大牌档对待客人的殷勤、对于用料的讲究,烹调手艺的精湛以及对于昔日年代的记忆,而这些东西并不是死死的绑定在大牌档铁皮屋的形式之上的。譬如笔者经常光顾的兰芳园大牌档,十几年前便已经搬入室内,由大牌档转型为食肆,仅仅在店面的外面,保留一个昔日大牌档的铁皮架子,虽然形式已变,可使食物未变,迄今仍旧是中环一带最受欢迎的茶餐厅之。
大牌档的形式必然会逐渐死去,最后只有在博物馆中才能看到。只要昔日大牌档经营的精神不死,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