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次我杀你 _的轻松版,也是实际刊发在《21世纪经济报道》的《Business Class》增刊上的版本。
_ 我喜欢叶一茜,但我其实看过的超女比赛不超过半小时。
你猜对了,我不喜欢这个比赛。喜欢叶一茜,更多是因为对前几名的不感冒。至于说不喜欢的理由,除了我对一切全民疯狂的活动都带有警惕外,更在于它破坏了我的周末杀人夜——是的,在没有超女的岁月里,每周五的晚上我都会和一众好友一起玩杀人游戏,但在超女比赛的那段岁月里,他们都成了电视机的奴隶。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超女的那段日子,作为一个杀人游戏爱好者,我的日子比较烦。
这年头,要说有人不知道超女是什么,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和人介绍超女的比赛规则,无疑是一件多此一举的事情。但至于杀人游戏,这个99年伴随IT热潮由“海龟”们从硅谷传来的智力游戏,花一点笔墨介绍它的规则总是必要的——毕竟,你不可能要求一个智力游戏能够像超女这样只需要激情的比赛那样路人皆知。
10-20个人大家做在一起围成圈,然后通过抽扑克牌或者其他什么决定一个人做法官主持游戏,2-3人做杀手,其他的都是好人。然后游戏就开始了。首先大家闭眼,然后杀手都睁开眼睛,决定杀一个人,被杀的人就退出游戏了。接着大家睁眼开始讨论谁会是杀手,经过一番公决后选出一人,然后将嫌疑人处决——无论最后证实他是好人或者杀人,都必须退出游戏。接着再开始第二轮杀手杀人,幸存者讨论,处决嫌疑人,如此反复。如果最终杀手杀死了所有的好人,那么杀手获胜;相反如果好人找出所有的杀手那么好人便获得的胜利。
如果上面的陈述让你还是不太了解杀人游戏是怎么玩的,乐趣在哪里,那么请原谅我笨拙的表达能力。相信我,你只需要在身边找一个会玩的朋友,跟着它玩上几局,便会发现杀人游戏远比我写得简单,但是又富有乐趣,相比超女又是短信投票,又是场内投票,又是评委投票,再加上需要记住众多参赛者,杀人游戏绝对更容易上手。
在超女热刚刚兴起的时候,身边的“杀人伙伴”们也有鼓励我加入超女粉丝的念头。劝说我的理由多种多样,最夸张的是有几个成年男子几近热泪盈眶地对我说“翼轸,你一定要看超女。这是我们中国民主的希望,这是一次全民的民主大洗礼啊”。
“民主大洗礼?”我听到这样的说法笑得肚子都疼了。对这那几个刚刚还在如痴如醉为自己偶像加油的男人说出这样严肃甚至神圣的词汇,我的唯一感觉便是“怪诞”。
“民主?上个礼拜貌似是你以请我吃饭为条件,让我用自己的手机给李宇春投票的吧?”我指着其中的一位仁兄质问,“至于你”,矛头指向了另外一位,“你自己数数你口袋里有几张手机卡?一个人买了那么多手机卡,每个投十张票给张靓颖,你一个人投的票就要上百票了吧?”
看到他们面有愧色,我自然不放过加上一击,“民主,这样的行为我的确在台湾的民主选举上看到过,不过这样的行为被称为买票,被称为操纵选举,如果这就是所谓的民主洗礼,那还是不要也罢”。
是的,我个人不喜欢超女游戏,但是绝不会阻碍或者鄙视任何人喜欢这个比赛。但是我却见不得别人肆意抬高这个本不过是娱乐的电视节目,将其和民主这样的词汇联系在一起——在我这个资深杀人游戏爱好者看来,如果真要说民主洗礼,其实从杀人游戏风行开始,早就细雨润无声的开始了。
既然有人主动要引诱我成为超女粉丝,那么我也不能放弃策反他们重回杀人阵营的好机会。所以,在一通质问之后,我也不忘动之以情。“诸位,我也明白大家都对民主有信念,有想法。如果真是这样,你们为什么没有意识到我们玩了那么多年的杀人游戏才是一种更好的洗礼方式呢?”
将头扭向其中一位学社会学,又热爱经济学的仁兄,我问“要说什么是民主,我们这里你恐怕最有发言权了。那到底什么是民主”
“虽然我学社会学,但我同意张五常老先生的看法,大家普遍接受的民主定义,似乎不过就是投票这一表现形式”
听到我所希望的答案,我很是高兴。“说到投票,我前面已经点拨过各位了,超女的选拔的确有点民主的味道,但是规则的不严谨再加上参与者的素质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一场胡闹了,当有人投一票,有人投10票,还有人上街拉来上百票的时候,我不相信她真正代表所有参与者的名义,更不要说代表未参与评选的全国人民了。”
“那杀人游戏又算什么”,前面买了好多张手机卡的仁兄似乎有些恼羞成怒了,“超女的确有些弊端,但至少它代表着上百万参与者的民意。可是杀人游戏又算什么,我们最庞大的一次游戏规模也不超过20人”
“呵呵,宏大叙事的爱好者啊。可是别忘了,不是成百上千万人参与的普选才叫民主,即使十几二十个人投票决定他们内部的事务,同样也是一种民主,至少是一种基层民主”
“杀人游戏即使是民主,也是糟糕的民主”之前以请客向我买票的仁兄似乎想到了什么,转而反击我“翼轸你也算是我们之中玩杀人游戏的高手了,你自己算算看,你做杀手的时候,好人胜利的概率有多少?不高吧?至于你做好人的时候,你和你的好人战友们胜利的概率又有多少,也不高吧?民主的好人老是失败,这样的民主有什么好说的”
“你说得没错,杀人游戏中的民主的确表现不怎样。不过这恰恰是我喜欢它的地方。杀人游戏一方面将票选作为游戏的核心精神,另一方面却犹如被雅典民众判决处死的苏格拉底一样,提醒着我们民主从来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它有其优点,但是却也是要为之付出代价的——尤其是参与者不够有智慧的代价的。比起超女的‘伪民意’,杀人游戏要来得真实得多”。
言尽于此,突然发现原来和昔日“杀人伙伴”的差异不仅在是否热爱李宇春或者张靓颖上……
于是,打消了说服他们重归杀人阵营的念头,而是准备另起炉灶,重新寻觅一群志同道合者。好在,杀人游戏的生命力远比将他们引进中国的“海龟”们来得更为旺盛,即使在网络低谷之时,杀人游戏的参与者也未见减少,所以很容易便可以在身边的朋友中找出一群热爱杀人而又不看超女的朋友。
周五,晚,杀人筵席重开。
“翼轸你第一次和我们玩,你一般玩什么规则的杀人游戏?1.0?2.0?3.0?4.0?”席上一位IT才俊问我。
“1.0?2.0?你值得是有没有警察医生之类新角色的改进版本吧?”对于这位正在捣鼓着什么Web2.0的仁兄,他的表达方式还真让我有些不习惯。
“是的,我们一般都是玩3.0版本,除了杀手,好人外,还有警察,秘密警察,医生”的那种版本。4.0角色太多了,简直有些恶搞了,我们不玩的”才俊解释道。
“为什么不玩最简单的版本,不觉得3.0也够复杂的吗?”玩杀人游戏好久了,虽然几个版本的规则都听说过,但是从来只玩好人和杀手的简单版本。所以真的遇到玩复杂版本的人,好奇心顿生。
“复杂?我们这些工程师出身的人,从不怕复杂”才俊对此不以为然,“主要是我们觉得1.0版本里面好人太弱势了,既不知道谁是杀人,也不知道彼此是否好人可以信赖,全然不像杀手既知道谁是同盟者,又知道谁是对手。这样玩下去,好人总是输多胜少啊。所以知道了新规则之后,一直觉得有了类似警察、秘密警察或者医生这样的变种好人,游戏才公平一些。”
对于好人的弱势,我倒是从不否认。不过在以前的比赛中,却绝非好人输多胜少,一般好人与杀手也就是胜负对半吧。带着好奇,所以便提议先按1.0的规则完几次,彼此熟悉一下。同席都是好相与的,欣然同意了。
几次玩下来,便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和之前的“杀人伙伴”谨小慎微,仔细讨论,一局持续1个多小时的风格不同,面前的这群新战友做好人的时候速度快得惊人,他们票选前讨论的“简单粗暴”无数次让杀人隐藏得好好的,全无暴露的危险。所谓“输多胜少”,不是好人弱势的缘故,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做好一个尽责的好人而已。
“不知道此话当说不当说”心中有了大致结论,就有些藏不住话了。“我发现诸位做好人的时候,似乎都缺乏高手所应有的谨慎和仔细。我想这才是你们做好人时输多胜少的原因。好人虽然从规则上来说弱势,但是人数众多,其实两厢大致可以扯平的。你们篡改了规则,通过增加好人的优势,这种过于‘中国特色’的做法不是我所喜欢的。这样的话,你们作为好人的胜率可以提高,但是你们作为参与者的水平是无法提高的。这种规则去适应人,而非人去适应游戏规则,未免有些本末倒置了吧”看着在场诸位脸色尴尬,猛然发现也许我有需要另找新的“杀人伙伴”了。
这世道,看来我这样的“杀人游戏”原教主义者,要再说一次“我杀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